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三节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并公布实施,保证所属人员的行为符合岗位消防安全要求,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鼓励单位委托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评估等机构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技术服务。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