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市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市民体育健身的权益,增强市民体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