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单位、个人凭有效证明或者证件,可以到各级各类档案馆利用开放的档案;利用未开放档案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外国组织、外国人凭有效证明或者证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