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四章 档案公开和利用第三十条有效单位、个人凭有效证明或者证件,可以到各级各类档案馆利用开放的档案;利用未开放档案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外国组织、外国人凭有效证明或者证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