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市、县(市)、贾汪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