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贵阳市人民政府市政设施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市政设施管理工作。城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管理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规划、建设、公安、工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