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森林防火条例第七条已修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是森林防火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工作。林业公安机关应当履行职责,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