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节约用水第二十二条有效工业生产用水必须循环使用,一水多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重复利用率达不到50%的,不得新增加用水量。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