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二章 计划用水第十三条有效用水单位需要增加市政供水用水量的,应当到节约用水管理部门申请用水计划指标,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给水工程建设费。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