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四章 用水管理第二十六条已修改灌区内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时,凡涉及到灌区水源、用水管理或都江堰水利工程的,应当服从都江堰灌区总体规划。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