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四章 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管理第二十三条已修改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区、饲养场、驯养繁殖场、科学研究单位和动物园的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