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三章 猎捕管理第二十一条已修改严禁猎捕、买卖国家和省保护的益鸟。在城市、工矿、乡镇、村院等人口聚居区,禁止捕捉、猎杀鸟类,采集鸟卵,捣毁鸟巢。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