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三章 猎捕管理第十九条已修改禁止使用军用武器、小口径步枪、汽枪、毒药、炸药、地弓、地枪、铁夹、猪套、鸟网、陷井、火攻等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因特殊需要使用猎套、鸟网、陷井捕捉的,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