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第四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第三十一条有效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定全省节约用水政策,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节水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水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与本行业有关的节水工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