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第四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第二十三条有效跨市、州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市、州人民政府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