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自治机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行依法治县。自治县的各民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