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自治机关应当在不违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下,根据自治县的实际情况制定特殊政策和采取灵活措施,加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自治县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