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六章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第四十一条已修改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投票时,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3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