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省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价格鉴证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价格鉴证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做好价格鉴证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