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已修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无公害蔬菜基地及产品的管理,做好对基地环境和土壤中农药残留的监测工作。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