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发现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交下一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或者授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一步审议,向下一次代表大会会议作出说明。常务委员会进一步审议时,根据情况,可作出相应的决议。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