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查禁卖淫嫖娼活动的规定第三十三条已废止对依照本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