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燃气设施动火作业按规定实行审批制度。燃气设施投入运行前应进行置换作业。燃气企业停气、恢复供气作业应事先通知用户,发现紧急事故应立即组织抢修并通知用户。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