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市城市管理、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省、市城乡规划、市容市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