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三十九条有效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执法部门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发现生产、经营者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