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用人单位和劳动中介与服务机构,违反国家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2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