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体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广泛开展体育宣传,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发展规划和计划,在组织管理、经费投入、设施建设、发展体育产业等方面给予保障和支持。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