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废止

发展旅游业应当突出古蜀文化、三国文化、川菜文化、熊猫品牌、乡村旅游等地域特色。

促进旅游、文化、商业深度融合,构建旅游消费、文化消费、商品消费等多元一体的消费环境,促进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购物城市。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