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八条有效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复核裁定机构和分支机构,根据国家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复核裁定有关规定进行复核裁定工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