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六条有效价格鉴证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价格鉴证结论书;与办案机关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