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民族关系第六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尊重各民族的传统节日,每年布依族、苗族的传统节日,全州各放假1天。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10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