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修改

自治州是贵州省西南地区布依族、苗族实行区域自治的地方。

自治州的辖区为兴义市、兴仁县、普安县、晴隆县、贞丰县、安龙县、册亨县、望谟县。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设在兴义市。

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