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章 留检与处理第五十三条已修改犬只死亡的,养犬人应当将犬只尸体及时送畜牧兽医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有关机构应当出具证明。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