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国家工作人员在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