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准备第六条已修改代表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当请假。会议举行前请假的,应当经常务委员会主任批准;会议期间请假的,应当经大会秘书长批准;会议期间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的,应当经所在代表团团长批准。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1月29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