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已修改

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决定,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在《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湖南政报》和《湖南日报》公布。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