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本办法的规定,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