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第六章 婚姻家庭财产权益第三十九条有效任何人不得干涉离婚妇女或者丧偶妇女处理个人财产或者携带个人财产再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