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需要急救的伤病员,可以向120医疗呼救专线电话呼救,并给予现场援助。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