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加强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提高对急、危、重伤病员的救治能力,保障生命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