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六章 国家机关保护第五十八条已修改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健康教育和营养指导,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对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幼儿园、托儿所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