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第三章 执法规范第十九条有效行政执法人员履行政执法职责时,应当持有合法的执法证件,并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出示。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