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二章 彝族语言文字的使用第二十一条有效自治州各级文化、广播、影视机构应当开办彝语广播影视频道、频率,制作和编播满足公众需求、内容丰富健康的彝语节目和影视作品,加强彝语演职人员队伍建设。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