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七条有效航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和安全情况通报制度,对水上交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