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倾倒废弃油脂和含油废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