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农村扶贫开发优惠待遇的,由有关部门取消其优惠待遇;获得经济利益的,依法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3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