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本市推行水产品市场安全准入制度。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会同市海洋渔业等有关部门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

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海洋渔业等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级市场等流通环节水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