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章 城市绿线管理第五十八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违法侵占、擅自改变城市绿线或者在城市绿线内进行违法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处所占土地价格三倍的罚款。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2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