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九章 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第五十条已废止组织开展国内外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民间团体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多种形式的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