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道路管理第十四条有效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部门有权依法作出终止占用的决定,占用者必须执行。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