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第二章 经营者定价管理第十四条有效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少数商品、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有较大影响的少数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